来源:中国网信网 发布时间:2022-12-16 18:46 浏览:48221次
为了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,完善法律责任制度,保护个人、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,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,我办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〉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:
1.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law@cac.gov.cn。
2.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,邮编:100044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《网络安全法》意见”。
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。
附件:1.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
2.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〉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2022年9月12日